关于暂停发表博客的声明

Posted on 14 12月 2011 | 1 response

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持续发表博客,请各位朋友见谅,但我肯定还会来此发表博客,有空来看看。

一个“染色馒头”引发的彻查

Posted on 13 04月 2011 | No responses

几乎是食品安全底线的超市又惊现“染色馒头”,再次让市民不得不反思——原本不敢在菜市场、马路摊子买熟食、点心,现在超市也不靠谱了,民以食为天,我们还能去哪里买菜做饭充饥?在这个事件曝光之前,每每看着超市面食柜台里面热气腾腾的层层笼屉和身着白大褂干得热火朝天的师傅阿姨们,原先一直都以为超市里的新鲜馒头、包子都是现场排队蒸出来的,原来这一切都只不过是浮云罢了,那热气下掩盖的可能只是数天前做的馒头的馊气而已,我们还美滋滋地以为那就是所谓高庄馒头的特有风味呢!

刚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曾暗自庆幸自己本来就不太喜欢吃馒头,只喜欢吃包子,还好暂时没有听说玉米包子、黑米包子,不太可能有染色包子,但是仔细想想不染色的白面馒头、包子一样可能害人不浅,因为现在几乎什么食品里都有添加剂了,包子馅里或许还有健美猪肉呢!非常感慨国人的聪明才智几乎都用到食品加工工艺上了,从苏丹红、三人比黄花瘦聚氰薄雾浓云愁永昼胺,到瘦肉精、一滴香,再到地沟油、浸出花生油,有“毒”食品已经渗透到了百姓生活的全领域了,什么能吃已经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了,中国人见面打招呼用语都从“您吃了吗”改成了“您吃什么了啊”⋯⋯

监督执法部门的慢半拍,以致于不东篱把酒黄昏后作为早已是被频频批斗了,但是似乎改进不太明显,也许真的是“难度太大”了,就像是杀毒防火墙软件永远要迟于木马病毒出现一样,看来他们能做到的只是事前收费、事后罚款了,不过执法力度还是大的,一夜之间就查没了6048只问题馒头,占其日产量30000只的五分之一多,另外日产量的五分之四和各大超市库存的以及盛禄提前生产的馒头,我们只能猜测可能是被下架了,因为很快他们就要求各超市自查了,至于盛禄之外的食品厂是否也早已被行业潜规则了,相关部门没有直接澄清,只是说其他省市地区和上海其他没有被点名的超市没有发现盛禄生产的染色馒头,外交辞令滴水不漏,其实盛禄至少目前还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和实力,能够使其馒头畅销全国,所以离上海千里之遥的地区急于辩白没有发现上海盛禄生产的染色馒头,不过是应付媒体安抚民心而已。

被曝光生产染色馒头的上海盛禄及其法人代表叶维禄现在已经是声名显赫了,我不是经济法律工商管理之类的专家,但是我一直搞不明白很多企业黄页上还能查到的盛禄公司和叶某人登记的注册资金不过50万元,员工不过区区8人,为什么他能够先后注册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和基本只有一字之差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而且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居然为“糕点、罐头食品、蜜饯、南北货、饮料、粮油制品、建材、百货、五金交电”?为什么这样一个不算什么大规模的私营杂烩企业能够包揽全上海30多家超市,甚至华联、联华大型超市的面点生意?为什么每个卖到2.7元的暴利馒头还要声称不用违禁添加剂要赔本?这其中和背后到底是一条怎样的利益链条?我总感觉除了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超市行业难逃其咎,有些超市某种程度上或许已经成了和不法食品企业同流合污、沆瀣一气的帮凶甚至是主谋了呢?如果是这样的话,百姓在食品安全维权道路上岂不是更加举步维艰了吗?

难道我们还要从头再来,学着自己做馒头、包子吗?自己压榨花生油吗?自己干⋯⋯???

好在韩市长已经感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此案,每个环节都必须查实,依法严惩,严肃问责,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截小拇指引发的故事——抨击“钓鱼执法”

Posted on 17 10月 2009 | 16 responses

  看到新闻时,我还是很钦佩孙中界的魄力的,日前他用自断小指的“壮举”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论调查处理的结论如何,但是我相信他的这一悲壮举措一定会引发社会对依法公正执法的呼唤。只是对于他个人而言,这个呼唤的代价似乎太大了一些。相比孙中界的愤懑和果敢,我们也会因为对于一些不公正的执法行为唯唯诺诺的低沉抗争而面露羞愧。
  在上海一些边缘地带,黑车现象早已屡见不鲜,甚至在有些地段黑车盛行已经成为一个城市的牛皮癣,市民有意见和投诉,媒体也时有曝光。对于执法部门打击黑车,我想多数市民是拍手称快的,这个举措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令我们没有想到的,随着这一事件的披露,我们对执法部门呕心沥血想出的种种执法怪招也是大开眼界了。
  媒体用了“钓鱼执法”形象地报道了执法部门抓黑车的流程,大抵是用一些“诱饵”诱骗黑车运营者非法承运,再由执法者“当场抓获”课以重罚。其实在一个法治社会,这样的执法流程无疑是非法的,也是对法制的一种亵渎和嘲讽。我们的很多法律条文没有可操作性,或者说没有规范其执法程序,往往只是提出了模糊的目标,无怪乎执法部门各显神通,对执法程序随意加以演绎,而且大家普遍认为只要是目的合法,过程的合法与否竟也无人追究了,也许是因为这种演绎往往真的见效,被抓者也因为理屈而不敢追究了,但是偏偏遇到了孙中界这个犟脾气的无辜者,好在他没有不计后果,采取已被处以极刑的杨帘卷西风佳袭玉枕纱厨警的报复罪行,算是一种法制意识的唤醒了,但是他采取了自残这种常人没有办法的办法,我想一个人如果不是蒙受了极大的冤屈和羞辱,是很难下决心剁去自己的手指的。
  对于“钓鱼执法”的质疑,最浅显的首先是执法者以一种有罪认定的思维,判定嫌疑人有违法事实或故意,只是需要完备一些取证的程序,而错误地运用了带有诱导性质的“鱼饵”,使嫌疑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违法者。这其中从一开始就埋下了许多有悖法治理念的祸根。其实法治的落脚点是使人们的行为在法律规章的框架下运行,终极的理想目标自然是消除违法犯罪,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是设置一些情境去诱发人们违法犯罪。“钓鱼执法”恰恰违背了法治的初衷,其行为本身就是对法治的肆意曲解和践踏。人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动物,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坦然面对种种诱惑的,更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正确面对超越心理承受极限的利益诱导的,这一次对孙中界施用的诱饵仅仅是10元钱,他不为所动仍不幸为执法者所“诱捕”,不妨大胆假设如果诱饵是1000元或是1万元呢?当然这样有悖常理,相信之只能说明智商太低,多数人应该马上就能断定是遇到了“钓鱼执法”者,不过既然有人都已经想出了这样“高明”的执法手段,我们怎么就不能相信他们为了增强执法的诱导效果而不断提高引诱度或是滥用催化剂呢?而如果遇到了远远超越心理价位的诱因,有人上钩则必定是迟早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如果任由“钓鱼执法”上演下去,违法者是必然层出不穷、前赴后继的了,照此发展,执法部门完成那些可笑、可恨的所谓处罚预定指标也肯定是唾手可得的,而且应该是年年超额完成的了。我们现在见识了抓黑车的“钓鱼执法”流程,不难想见,抓惯偷盗贼、抓娼妓嫖客、抓人口贩子,等等凡此种种是否都可以依法炮制呢?果真如此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真的要成为一个充盈着诱惑的大千世界了,执法者无时无刻不在制造着违法乱纪的机会和沃土,执法者和违法者岂不是同流合污了?!
  遗憾的是,“钓鱼执法”现象由来已久,却一直没有被彻底铲除,央视新闻的剖析一针见血,因为其背后有一条巨大的利益链条,执法部门和诱饵之间、基层执法部门和上级监管部门之间从中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高额的罚金甚至成为有些部门的聚宝盆,谁都不肯轻言放弃,故而“钓鱼执法”从开始的羞羞答答,演化到现在赫然在目的政绩了。
  “钓鱼执法”危害的绝不仅仅是社会的法治理念,其危害性还在于会使社会诚信体系彻底分崩离析,按照孙中界的说法,他是从开始就不愿意让拦车的“诱饵”上车的,诚然开始他是不知道这是一个陷进的,他还是真心不愿意帮助有急事的陌路人的,我们不能苛求人人都是活雷锋,但是不少的国人至少在眼下的社会里是不愿意助人为乐的,因为很多人都有一个共识:助人经常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烦恼和伤害,这里有社会风尚的异化导致的阅历成见因素,更有各种形形色色的人际陷阱使人们戒心过甚,而如果任由“钓鱼执法”愈演愈烈,恐怕只会使人们徒生不必要的社交保护层,使人人都变成当年契科夫笔下的“套中人”。

  随着多家媒体和上海市政府的介入,一截小拇指引发的故事——“钓鱼执法”事件逐渐露出冰山一角,多起“上钩者”起诉的案件也被媒体披露,作为民众,的确也应该认识到,为了社会和谐和大众安全,黑车是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的,我们所要抨击的只是披着执法外衣的非法“钓鱼”行为,而绝不意味着黑车运营是可以容忍的,我们不希望执法部门因为“钓鱼执法”的错误而采取不东篱把酒黄昏后作为的消极举措,放任黑车肆虐,也就是说,公众对执法程序的抨击,换来的不应该是迎来上海新一轮黑车大发展的机遇期!
  至于如何通过改善上海的城市交通治本之策,逐步消灭黑车运营问题,应当是一个还政于民、问计于民的社会综合治理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为政府部门应当相信民众的智慧,而不应该只问结果不问过程地交由执法部门自谋自划做出所谓的取证查处流程。
  上海市日趋糟糕的城市交通状况和昂贵的公共交通费用无疑是黑车盛行的环境因素,交通管理部门的高额管理费使上海的出租车分摊费用高昂,刚刚再次提价的出租车使得不少工薪阶层不得不重新考虑拼车或是打黑的、摩的,而相当多数市民十分羡慕奥运北京2元钱一票制的地铁和很多城市月票性质的公共交通卡,而上海的交通卡仅仅相当于一张分期付款的银半夜凉初透行卡,除了条件苛刻的换乘微薄优惠,甚至连学生交通卡都从来没有列入市政府的实事惠民工程,上海的孩子们从小就享受了上班一族交通的拥挤和高价,这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几乎是绝无仅有的。许多人巴望着2010上海世博会能够给市民带来出行时奥运般的实惠,可是至少目前看还没有多少希望。上海市民多年来“捐助”的巨额车辆号牌拍卖费的用途成了普遍质疑的项目,相关部门用这些款项养肥了公交公司和地铁,反过来这些垄断行业将之视为投资以纯粹盈利为目的,使得上海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全国交通费用最高的城市,不仅如此,对于一些客流相对较少的线路,公交公司不积极设置营运路线,使得一些偏远地段除了黑车、摩的根本就无法到达。上海公交面临诸多瓶颈,多年来解决乏力,试问在此土壤和环境下,黑车能不大行其道吗?
  正如处罚不能完全解决黑车和交通问题,非法的处罚更不可能解决这些问题,而执法部门依然乐此不疲,只能解释成是迫于行政上的强制和出于利益上的贪腐,“钓鱼执法”可以休矣……  

该死的醉驾

Posted on 15 09月 2009 | 1 response

  全国集中打击醉驾以来,围绕着醉驾致人伤亡者到底应该不应该判处死刑的争辩不绝于耳,有人引经据典,国际国内好一副醉驾问题专家形象,也有人上蹿下跳、左右逢源,说该死的是他,说不该死的也是他,一会儿是法,一会儿是情,反正是置身局外里外都是人。
  法治的精神根本的一点还在于司佳节又重阳法的独立性,偏偏我们的法制经常会为舆佳节又重阳论所左右,本来打不赢的官司到网络上一炒作,想不赢都不行,你看网络上哪天没有几个案例在被人们翻来炒去的?法庭重证据,网络上都是一些什么证据呢?不能说没有证据,没有公理,但是多数都是信口雌黄而来,加上一些媒体带有明显倾向的所谓证词,和电视剧的编剧几乎没有什么区别,由着个人情感发展不断被大家续编着……于是乎,成都醉驾案一审被判死刑的改了无期,只因此前媒体广为渲染醉驾者的家人如何倾家荡产筹集赔偿款等等,感动了成千上万的网民,于是大家从当初对醉驾者义愤填膺,大有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绪中被煽情了,进而转变成了对醉驾者亲属的同情,爱屋及乌,又转变成了对罪犯的怜悯,大家一夜之间都成了救蛇的农夫和救狼的东郭先生,只不过这被救的蛇和狼都是那些癫狂的醉驾者而已,可以说,此风不刹,按照这个活生生的案例,说不定哪一天我们就可能在一个酒鬼的车轮下死于非命,而那个酒鬼还依然可以苟延残喘活下去,因为你的一条命根本就不足以抵掉他的一条命,而至少是五条以上……
  中国有条千年古训,叫杀人偿命,可是我们的法典繁文缛节,最后居然找不到用这一句话就能定案的法律条文,扣上一顶不伦不类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而且这样的罪名在二审中还被翻案改判了无期。且不说无证驾驶,也不说肇事逃逸,单说那瞬间陨落的无辜的四条半人命,还依然不足以换来灵魂的安息,公理何在?居然还有人恬不知耻地写道,一审判处死刑是对(死者)生命的尊重,二审不判处死刑是对生命(当然是指凶手)的另一种尊重,真不知道在他的眼里生命是处于何种境界和位置。
  法官申辩不判处死刑有几条原因,主要是间接故意,就是所谓非主观直接故意,还有就是他积极赔偿,赔了100万,其实说到底,还是万恶的金钱在作怪,试想醉鬼拿一把刀到处乱捅人,按照法官的逻辑应当也是间接故意,因为他不知道会捅到谁,但是估计哪怕捅死一个人也是要被处死的,毕竟是故意杀人罪,但是有钱人就是不一样,他一旦喝醉了,不是拿廉价的刀子,而是用他的什么宝马、大奔当作了杀人的刀枪,最大的差别在于,用车撞死人了就不叫故意杀人罪了,而是叫用危险方法杀人罪,罪过就小得多了,至少要撞死五个以上才可能会被处以极刑(目前还没有其他终审案例,此前三门峡宝马醉驾致死六人只判六年半,只有新近河南醉驾撞死八人被一审判处死刑的,如果依然获得改判,则此处五人以上就要改为撞死九人以上)。金钱作怪的另一个明显情节,就是杀人者可以抵钱而不用抵命,成都醉驾案赔了100万换得罪犯一命,前面提到的三门峡醉驾案赔了189万换一命,而最新河南醉驾案案犯被判死刑,据报道其中一条原因是罪犯没有赔偿能力,法院口口声声称赔偿情节不影响量刑,但是会获得减刑!我们终于发现法官居然会做减法,而老百姓只会关注答案,还是法官们有文化,我们的法制何至于被忽悠到此田地?
  以前曾经写过,网民自以为在网络上获得了民瑞脑消金兽主,其实最终还依然会被形形色色的专家绑架而沦落为他们身后呐喊助威的群体,成都醉驾案前后的舆佳节又重阳论呼声大相径庭,有些人最终选择了帮助罪犯呐喊,是因为他们也曾经是醉驾者,考虑到自己以后或许还会醉驾,自然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巴不得醉驾与交通肇事相提并论,只需要赔点钱就可以换得自己将来过失的高昂代价,何至于去管那些被醉驾伤及的他人呢,于是君不见媒体开始高声称赞法律专家,更有甚者还有人带着那么一丝小人之心,呼吁大众要冷静看待醉驾问题,称醉驾早已经是普遍的社会问题,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要治理醉驾问题要综合治理,等等不一而足,有些人居然还找到了受害人家属也曾经醉驾的证据,东拉西扯地为醉驾恶行开脱。当然更多的人只是被媒体煽情了,因为媒体上天天传播着孙伟铭的父亲拖着病体、妹妹身怀六甲还四处为筹集赔款奔波,加上媒体不断披露死者家属如何威逼孙家变卖家产、举债筹款,你能不动恻隐之心吗?有媒体还发起了为罪犯捐款以求免死的善举,据报道还竟然筹得了4万元“善款”,不被媒体雷倒的恐怕不多。
  其实既然定性这是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在审理和量刑上就不应该纠缠于赔偿情节,即便是死伤者家属都原谅了罪犯,如果因此就可以轻判,那何以体现对公共安全的保障?法律的裁决绝不仅仅对于个案有法制意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早已深入民心,但是要真正实现恐怕还要走很长的路……

  谨以此文告诫大家千万不要忘记农夫救蛇的寓言和东郭先生救狼的典故。

冷眼侧看乙肝检测之争

Posted on 5 08月 2009 | 4 responses

  关于乙肝“两对半”指标是否应该作为体检项目成了大众激辩的新话题。反对者,即赞成取消者似乎还占了上风,其中那些已经被诊断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反对或情有可原,因为他们是受害者,不乏其中相当一部分从未感觉曾因此被大家歧视的反对者,他们一夜之间似乎醒悟过来了:他们是受害者!真的有点像当年被革莫道不消魂命理论唤醒的无产者一样,他们的反对态度也在转瞬间变得那样坚定、那样彻底,大有揭竿而起的燎原之势。遥相呼应者也大有人在,他们的旗号自然是保护乙肝携带者的隐私权等等合法权益,庇护他们免受歧视之灾,真可以以当年资产阶半夜凉初透级投身无产阶半夜凉初透级革莫道不消魂命的觉醒者身份自居了。赞成者,亦即仍旧主张保留这一体检项目者,多数自然也是扯起了维护最广大无乙肝病毒携带者群众根本利益的大旗,以维护大众的知情权为籍口,坚决主张对是否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严格甄别。两路人马的理论观点水火不相容,阶半夜凉初透级矛盾似乎早已不可调和。

乙肝
乙肝病毒


  兴利除弊是文明进步的表现,也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凡事有利亦必有弊,“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衡取其重”应是明智之举,但是大千世界的利和害往往是难以简单地加以辨别和区分的,这时候采取一点中庸之策,让两者都有存在的空间和条件,虽是一种过渡和无奈之举,倒也不失是一种应时之举,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而为什么到了网上却经常成了大家议论和争辩的焦点?
  有人信奉理不争不明,凡事非要争个高下,各路神仙诸侯纷纷登台亮相,唇枪舌战不亦乐乎,形成界限分明的两派,活像电视里大学生争辩大赛的正方反方和法庭里的控辩双方。
  据报道号召取消乙肝检测的始作俑者是“中国疾控中心的一位专家”,他俨然成了这场革莫道不消魂命的“革莫道不消魂命军中马前卒”,一石激起千层浪。眼下满目的专家大都是各类矛盾问题的激发者,对传统领域的挑战是他们的奋斗追求,也是创造和把握成名成家机遇转折的不二法宝。现时网络话题成功炒作的流程大抵雷同,就是由专家发起,初时大家群起而攻之,然后政府部门表态,最后大家再奋起唱反调。最终结果也大抵相似:专家成功转型或升级,大家也过足了瘾头,政府“被迫”一改初衷“迎合大众舆佳节又重阳论”,网民似乎总能大获全胜,再过几年沉寂后,由另一个革莫道不消魂命性专家反其道而行,如此循环往复而已,其实真理已经没有人再去顾及,只是营造烘托了网络一片繁荣景象,百姓生活依然如故,大众理念依旧传统。
  活脱脱的一个例子就是前些年关于婚检的争议了,经过一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辩,政府妥协了,取消了婚检的硬性规定,当做了结婚的自助选项,大众赢得了反对垄断、反对乱收费等法理上的胜利,却牺牲了一些夫妻及其后代的幸福,后来有不少专家又提出了恢复强制婚检的呼吁,实际上据讲有些地方和单位也通过婚姻登记补充规定或优生优育实施办法之类进行了局部“复辟”。
  其实谁也别把自己的先人当傻瓜,先人规定了体检要查是否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规则也一定自有他们的道理和背景,更不用说外国人定什么规则了,那种凡事都要拿所谓国际惯例说事的未必就是什么国际眼光,毕竟大家生活在不同的人文背景之下。我也不想去考证先人是不是当初就是仿国外例而定的规则,其实这才是并不妨害大势的一个伪命题。
  现在我不敢断言这场争辩谁会一时胜出,即便“革莫道不消魂命者”胜利了,我也只能弱弱地遐想,因乙肝检测被歧视者是否真的可以意气风发、扬眉吐气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原先未被歧视的群体,就是不带乙肝病毒者未必就会因此“失败”而灰心沮丧、垂头丧气,最终大家其实还是复归一样的情境:携带与否乙肝病毒者和睦相处、相安无事,当然这也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和谐景象,而当初的争辩不过一场过眼云烟的小小风波罢了。人家招募员工该提的条件依然还要提,该不收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依然会歧视他们。细细想来本也没有什么大是大非的问题,我们交朋友本来就没有把是否携带者作为条件,今后估计也不大会去为了享受这种知情权而去仔细甄别对方。从这点意义上看,这场争辩还有意思吗?
  再深一步想下去,这场争辩如果说真的有什么成效的话,倒是应该思考既然大家交朋友,则何必以隐私为由不让双方知根知底?也就是说,如果知道了对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在交往中加以医学上的关注,知道并告诉对方自己是携带者而加以健康上的注意有什么不对吗?又有什么不好吗?当然,就像和艾滋病患者交往一样,知情和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真诚度会大相径庭,虽然我们早已知道和艾滋病患者的正常接触不会被传染,但是非志向高远之士恐怕真的无法坦然处之。而如果这场乙肝检测争辩真是要达到这样成效的话,我们还能认为那些口口声声要庇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专家和义士之举的可信度和正义性吗?我看他们反倒有居心叵测的嫌疑了……

3G之痛

Posted on 3 08月 2009 | 5 responses

  3G时代不期而至,上网不再为家中的一根网线所羁绊了,一枚小小的3G无线上网卡居然已经比起家中号称宽带的网还要快得多,关键的价格也要低很多,在上海跑虬江路去办一张外地的几乎无限流量的上网年卡比到电信营业厅要省下不少钱,而且再也不用忍受原先CDMA无线上网的低速痛楚,但是家中的宽带因为年初的协议却无法退订,眼睁睁还是被中国电信宰去了不少人民币,换来的是现在我可以有三种上网方式:家中宽带、3G宽带无线上网、CDMA窄带无线上网,真的很像富人一般,因为我居然可以想快就快、想慢就慢,而且想定就定、想动就动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人能快不想快的、能动不想动的,但是家中的退不掉,慢的又用不着,只能是用着一样付三样的钱了,好在明年我就用不着这样了,趁着3G好时代的到来电信高兴了一把,但是又能高兴得过一年以后吗?

  中国很酷,一下子发了3张3G牌照,移动、电信、联通想着法子忙着争着掏大家兜里的钱,老百姓有福分,可以在三家里任选,我选了电信,是因为它还按时间计费,而时间才是我能够自主控制的,流量这东西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记得住去累加,有时候还经不起它的诱惑。上海电信很聪明,它把不限流量的3G卡定价得很高,还区分漫游,逼得你用不起它,所以其实它很笨,因为我周边的人都在上海却都在用外地的3G卡,因为外地的电信很谦恭,它很便宜,不限流量还不限漫游,所以它像吸血鬼一样其实很龌龊,但是很友好。俗话说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电信如此,移动、联通也一样,三大巨头遍及全国无数的各地分公司就一直这样相互拆台着,当然用户成了最大受益者,当权者英明也……

  不过话说两头,3G在金融危机下肩负着扩大内需的救市大任,无论怎样恶性竞争,肥水还是一概流入三巨头囊中的,只不过是每一个口袋鼓与瘪的关系,总比它们铁板一块联合起来敲诈用户要进步多了,当然市场经济下有利益驱动,它们怎么融合也是不可能沆瀣一气的了。

  无奈之处是,纵有千般万般好处,网速快了,上网时间却找不出闲暇了,有时候人就是这般无奈,工作忙一点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却没有了在网际闲庭信步的悠哉游哉的乐子了。

航模之梦

Posted on 13 06月 2009 | 1 response


  航模运动是我曾经的梦想和追求,也是曾经的快乐和收获,虽然现在看来似乎有点渐行渐远了,但是她依然是我永生的光荣和回忆。
  上海国际模型展览让我追忆了二十多年前少年时期的拼搏和情趣,也让我畅享了这些年以来的成长和快意。

航模展


  初中时候参加了学校的航模队,那时起着魔般的制作模型、放飞模型、参加比赛,竟然伴随着我度过了全部的中学时代,可以说那些教科书上的定理公式很多基本都还给了恩师,唯独这门手艺让我获益良多,也竟然让我顺利成了眼高手不低的大学生,直到现在我还为自己的动手能力沾沾自喜,我很自信如果给我那时的原材料和简易工具我依然还能让模型翱翔蓝天,制作航模的快乐相伴着我走过了八十年代没有什么情趣可言的中学,遗憾的是从高中毕业的那一天起我便失去了这样的机会和情趣了,好在后来我又从通信和IT中找到了DIY的精神和乐趣。

航模展

  虽然展会上的模型比起少年时代自己亲手制作的航模已是天壤之别,琳琅满目的成品和半成品模型比起自制的航模在工艺和效果上应该高超了很多,但是其中却没有了丝毫那种自己动手的乐趣所在了,只能感触工业时代产品的技术进步已经无情地抹杀了手工时代作品的艺术成就,我们成了工业机器的奴隶,而非艺术生命的创造者了,我们可以用相比昂贵得多的货币价值“轻易”获取做工精美的模型,当然也可以从磨练操纵这些高科技产品的技艺中获得全新的快感,但是永远失去的却是创造生命奇迹一般DIY的那种成就感,也许这就是高科技时代收获和缺失的关系。

航模展
  

“五一”嘉定游

Posted on 4 05月 2009 | 9 responses

  “五一”小长假里,父亲不顾年事已高,独自背着家乡特产来上海看我们。我特别理解父亲,他依旧只是想来看看我们,而我却依然不能天天陪他老人家,只是在“五一”节的下午特地抽空陪他去一趟上海近郊的嘉定游览。嘉定旅游在上海算不上闻名,但是古迹也不少,我知道父亲喜欢游览人文景观,于是嘉定的孔庙、秋霞圃、古猗园等景区便是不错的选择。
  五月的秋霞圃满园春色,徜徉其中仿佛置身绿色的海洋,全身心都浸润在通透的绿色之中,曲径通幽中处处又隐约都能体验到古代大户人家私家花园的精妙构思,据传这里曾是三家大户的私家花园和后来修建的城隍庙合建而成,其实真正的古迹保存得并不多,但是又丝毫不影响它的植物园性质,我们只顾呼吸着这里的新鲜空气,却没有更多闲暇去探究它的修建历程和历史典故,也许这才是体察览胜的真正意义,而不是来此给自己套上游历的厚重心境,毕竟这只是一座供人休憩的私家后花园罢了,倒也不必去追究太多的景观文化。
  去过太多的文庙,嘉定的孔庙也不能算出类拔萃,它甚至连规模都谈不上宏伟,但是它的人文气息依然因为有了孔老夫子的坐镇而显得庄严肃穆。嘉定孔庙俨然已经被改造成了中国科举历史博物馆,通览各个展馆,竟然补充了不少原来自以为很了解,其实却只是一知半解的古代科举知识,才深深体会得到要考出个状元,哪怕是进士也要付出多么大的艰辛,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隋炀帝虽然残暴,但他却首创推行了以考试选拔人才的机制,也算是首开了公正公平之风,但也正是科举从此牢牢掌控了学子们的全部灵魂和精力,而且绵延了几千年,真是成也科举败也科举。不过这个科举博物馆的规模还是无法与南京夫子庙的江南贡院相提并论,但是其展示内容体系则要明显优于后者。
  可能是过多沉迷于科举展览了,一下午时间竟不足以再去近在咫尺的汇龙潭、法华塔以及位于嘉定南翔镇的另一处胜景古猗园了,带着些许遗憾和热切期盼赶往南翔品尝著名的南翔小笼则是游嘉定不容错失的旅游项目,不料古猗园周边早已被几十家大小门脸清一色挂着“百年老店”招牌的南翔小笼包围了,恐怕连嘉定人自己都搞不清哪一家是正宗的南翔小笼了,好在这里的南翔小笼和蟹粉小笼的确风味独特,远胜于市区冒名的小笼包子。



秋霞圃
秋霞圃的入口太过低调以至于我们转了几圈都错过了

秋霞圃1

秋霞圃3

秋霞圃2
秋霞圃的绿色

孔庙

孔庙1
嘉定孔庙

金榜
传说中的金榜


 

南汇桃花节踏青

Posted on 14 04月 2009 | 6 responses


  这季节不去踏青真是屈了大好春光,周六遂与妻子一同前往南汇观桃花节。一来了却在沪多年而未至南汇桃花节之憾,二来已有多时未曾陪伴妻子踏青春游,三来也是难来得闲踏青以松弛多时的疲惫身心,一举三得岂不痛哉。
  对于桃花,恐无人不喜爱的,我对桃花虽不说有独爱之心,却也是早已向往之。儿时读西游有孙悟空大闹蟠桃会,少时读三国有刘关张桃园三结义,更有对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所记世外桃源的无限向往。桃花无疑是美丽的,她不似梅花般苦寒孤傲,也不似樱花般华而不实,却有其独有的如稻花般一见如故的丰收祈盼与遐思,因为我们看到满树的桃花就仿佛见到了满园的桃实,而这是看其他的树花所没有的深切感触。
  对南汇的桃花节早有耳闻,却一直没有亲眼目睹其盛况,今到桃园时却已是桃花待凋,不过满园的桃花油菜相映成趣也是足以养眼了,而陪着妻子徜徉桃花的海洋,恰似一道人面桃花相映红的美丽风景线。



桃花节
2009上海桃花节之大团桃园主题广场

桃园1
刘关张当年是否就在这样的情境里结义?

桃农
白发苍苍的桃农在春天和煦的阳光下辛勤劳作

桃园
桃农别墅分明昭示了他们过着令人羡慕的世外桃源般的富足生活

桃花
亲密接触满枝的桃花已恍如见到了垂涎欲滴的仙桃

油菜花
遍野的油菜黄花拥簇着桃园,这黄粉色斑的搭配实在是大自然给眼睛的美妙赏赐

劳碌

Posted on 5 04月 2009 | 7 responses


  不到新的工作岗位真正体会不到忙碌的真实含义,就这样忙碌了快两个月,还不知道未来的日子将会怎样忙碌下去,但是既然承诺了,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来一场新的事业上的追逐,妻子和旁人都说看着我变老了、变瘦了,其实我体会得到谁都知道珍爱生命和健康的重要性,只是有时候肩负的职责所系也是不可依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只能但愿随着心入的深度会逐渐摆脱身体上的劳碌,也许这也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
  其实劳碌是一种命运,也是一种机缘,命运不会垂青一切策划者的刻意安排,我也只是在一种意外状态之下,走到了这一步。回想起来好像有所追求,也无所追求,我似乎天生就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很多事情可以努力去做的更加完美,可以通过事在人为的付出达到尽善尽美,但是很多事情又哪怕是心力交瘁也无法企及的,更多时候只能是努力了就无需追悔的。人的一生一世微观上看很漫长,可以做很多事情,想做的事情应该都有宽裕的时间去做,而宏观上看又很短暂,年年岁岁如行云流水一般稍纵即逝,想干点事情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恒心和毅力去干好。或许男人一生中本就应该有这样一种劳碌的状态,以前总觉得已经有过一阵子很辛苦很劳累的经历了,人生或许就是这样的,没有淌不过的水和迈不过的坎,现在看来不是这样的,似乎人生道路上前面永远都有更大的劳碌在等着你……
  不过无论如何,就人生状态而言,我依然觉得劳碌总是强于安逸,其实劳碌只是奋斗在其过程中的表象罢了,一个人终日无所事事的日子我不可想象将怎样去面对和度过。
  看来只要是有机会,只要身体吃得消,还是劳碌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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