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触手机召回
手机召回制在中国大地炒作几年之后归于销声匿迹了,2004年手机新三包规定暂时缓解了人们对手机质量问题投诉的怨怒和压力,但是厂商对于三包规定的执行往往设置重重障碍,比如要经过指定机构的质量问题检测,要提供购机发票甚至是全部包装等等,稍有不慎就会令顾客索赔不成,反倒要支付昂贵的检测费、运输费和修理费,故此很多消费者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好在现在手机不贵,作为消费者也只能选择购买其他品牌手机了。 手机作为大众通信工具已经广泛普及,其质量问题自然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国内手机市场混乱,产品琳琅满目但也鱼目混珠,质量良莠不齐,历来是3.15投诉的热点,但是此前我们有所耳闻的只是诺基亚某款手机因电池安全隐患而召回锂电池的新闻,而在众多国内品牌中召回制度恐怕只是一个美丽的梦。 一般而言,所谓“召回”制度,是指对于缺陷产品,特别是因设计缺陷可能会导致危及人身安全的产品,由厂商主动召回维修和更换,以避免引发更大的问题。解读“召回”制,可以发现,召回多数是与安全隐患挂钩的。实际上在西方发达国家召回制度落实得比较好主要也是因为如果不召回,就可能面临因发生人身伤害遭受巨额赔偿或是被政府部门查处后的巨额罚款,主动召回缺陷产品虽然也会给厂商带来巨大损失,但是可以有效规避上述赔偿和罚款风险,并非厂商大发慈悲、普渡众生,也就是说首先是从制度这个根本上保证了产品质量和顾客群体利益。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很多情况下,一个好的市场行为是靠好的市场机制来保证的,而不是靠企业的良心和自律来规范的。 国内手机之所以难以实行召回制度,不难看出症结何在,首先是手机虽然应用广泛,但是毕竟不会引发多大的人身伤害,即便有也是个案,且难以认定,不会遭受巨额索赔;其次是国内还没有一部可以对企业产品的质量缺陷进行处罚的法规依据和相关执法部门,也从来还没有哪一家企业因产品设计问题被罚过款,所以也不要指望国内的企业对国人会法外开恩、独发善心了,至于外国资本家就更不用去想了,不是曾经有过某产品全球召回而独中国除外吗? 单从上面的论述看,国内企业如果有自己召回的,恐怕只能是一种商业炒作和变相广告了,好像真的找不出什么理由可以解释的了。不过中国的消费者虽然总是软弱可欺,但是心地依然还是非常善良,管他炒作还是广告,只要是肯替顾客着想的我们都一律热烈欢迎,毕竟说得好听一些,可算是一种“双赢”了。 我切身感触了这种“双赢”,从心底里也不能不感激,看过我的博客的朋友知道前不久我刚刚换了手机,虽然是出自于名不见经传的企业——弘穀通訊(香港)有限公司的HKC(弘谷电) W1000手机,但是这是一款我心仪已久但是又没有别的厂商生产的双模双待WM6.0智能手机,应该说拥有这款产品我很自豪,虽然它的牌子还不够响亮,甚至有人将其划入“山寨机”之列,其实我见过“山寨机”,两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即便是“山寨机”的厂家如果有实力生产这样高端的智能手机倒也令人佩服。但是不幸的是,使用不久我便发现它的外壳喷漆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在边角处非常容易掉漆,这虽不是产品通信质量和安全指标问题,但却是严重的“面子”问题,于是我率先在其论坛发布了这个问题的实拍图片,当时只是希望能有办法解决,甚至做好了有偿换壳的准备,令我没有想到的是,短短几日千余点击,十余人遭遇同样质量问题,而更令我没有想到的,两周后弘穀通訊(香港)有限公司发布召回公告,为所有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前生产手机的用户提供免费更换壳体服务,并承诺——我們將在以後的產品實行“產品質量承諾召回制”(針對因設計或質量缺陷,導致同類問題頻頻發生的產品進行召回)。 严格地讲,这种“产品质量承诺召回制”还只是初步的企业自律机制,但是HKC至少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希望我们总能这样好运地碰到一个对消费者负责任的公司企业,让我们同心呼唤手机召回制的早日到来!